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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0日

【SNG連線】身心障礙者、老人財產信託講座 (2012/11/10@萬芳醫院)

「你每個月要來安養院探望我3次,不然就把給你的房子要回來...」這個聽起來有點不切實際的老人願望,居然可以透過「信託」來達成!



▲現場實況,信託公會的葉姿君講師非常厲害的用一個小時把信託的概念講解的清楚易懂!大推啊!


站長現在人在萬芳醫院聽一場「老人/病人信託」的演講。話說我第一次聽到「信託」這個詞有個悲傷的背景,今年五月阿公病危,我媽媽那輩陷入了一段腥風血雨的財產爭奪大戰(唉相信我,要照顧病人又要忙著調解財產糾紛真的是世界上最崩潰的事的前幾名了...)當時曾有阿姨提議:「吵吵吵......乾脆去申請信託啦!讓專業的人來管啦!」

但這個提議又因為大家的互相猜忌擱置了。不過因此對老人/病人信託有了興趣的站長,現在就來聽演講啦~

           ◎主題:身心障礙財產信託
           ◎主講人: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葉姿君講師

葉講師非常厲害在1hr把信託大概念都講得超清楚,基本上信託就是,「你」把你的錢移轉給「銀行」,請銀行協助你完成一些【特殊任務】,讓你的錢可以順利移轉給「受益人」,例如你的子女等。【特殊任務】像什麼呢?


【一、你老了後的財產任務】

如果你怕把房子、財產過戶給兒女後,他們就翅膀硬了不回家探望你,你可以訂一個信託契約,說「如果你一個月沒有來探望我三次,就要把給你的房子要回來」,並藉由銀行跟信託監察人,確實計算兒女探望你的次數。


【二、你生病時的財產任務】

假設A的兒子B是身障,A怕自己過世後其他家人不願照顧B,他可以訂信託要求「在B過世前,房子都要給B住」或「房子租出去,但租金收入要給B」。保障弱勢的B能獲得照顧。


【三、你過世後的財產任務】

「我癌症末期不久於人世了,但我怕現在就把財產給才18歲的兒子他會亂花...我希望過世後錢先由公正的人守著,等兒子30歲娶妻再把遺產過戶給他。」這也可以用信託達成。



 ● 站長後記 ●

聽完覺得超神奇的,信託感覺上是個很實用的工具哪,台灣目前>50萬的財產就可以信託了,銀行收的費用除了簽約金 $3000-$5000外,會收每個月信託管理費財產淨額*0.3%-0.6%。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信託公會看更多訊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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