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保】傷病給付與失能給付《基本概念篇》中我們提到了:
”如果你符合勞保失能年金給付,又有配偶或子女,
在特定條件下,除了失能年金,你還可以多拿「眷屬補助」。”
假設你原本的失能年金是每個月領($4,000元),
如果眷屬補助也申請到的話,每個月就變成可以領($4,000+Y元)。
至於要符合什麼特定條件才可以拿到那個Y?那個 Y 實際金額會是多少?
這就是這篇要回答的問題囉~
1.What - 符合什麼條件可以申請?
《勞保局網站》的說明寫在二-4-(1)-G,我覺得寫的滿清楚的,
簡單說,就是當你申請失能給付時,你的配偶或子女符合下面情形之一就可以多拿到眷屬補助了: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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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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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
一、 |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但如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下列規定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 |
二、 | 年滿45歲,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 |
子女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 | |
一、 | 未成年。 | |
二、 | 無謀生能力。 | |
三、 |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
但要注意,
如果申請通過後,你的配偶/子女「失蹤」、「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或你的配偶「再婚」了,
你的眷屬補助就會被終止。(失能年金部分可以繼續領)
2.How much - 眷屬補助會多補助多少錢?
符合第1部分條件的眷屬每多一人,可以多拿 = (原本的失能年金) * 25%
(註:但最多只補助眷屬兩人,讓你最多多拿50%)
舉例來說,我原本一個月勞保年金拿$4,000,但我有三個符合條件的眷屬,
這樣我每個月可以拿的失能給付總共是 = $4,000 + $4,000*50% = $6,000
如果覺得還是沒有很懂的話,可以參考《台灣勞工第十五期》P.64頁圖文並茂的舉例說明。
3.How - 要怎麼申請?
在你交出你的失能給付申請時,多填一張《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申請書》即可。
▼延伸閱讀:【勞保】傷病給付與失能給付《基本概念篇》
謝謝你,這篇很受用,只注意到本人可以申請失能給付,卻沒注意到還有眷屬津貼...
回覆刪除台灣勞工第十五期的連結失效。
回覆刪除但從搜尋找到電子報資訊,附上連結作參閱使用。
http://book.mol.gov.tw/2008bimonthly/epaper/no_15.htm
如果有錯誤,還麻煩請指正,謝謝
感謝您!結果後來上面的網址也已失效,更新成這個網址囉↓↓
刪除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base/10001/door/%B4%C1%A5Z%C0%C9%AE%D7%B0%CF/54_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