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身心障礙資格,可以享有勞健保25%~100%的補助,
但是!這個政府的美意居然常常變成身心障礙朋友找工作時的負擔。
對一些較輕程度的身心障礙朋友來說,其實,他們的外表或能力是跟一般人沒什麼差異,
但是,很多老闆在幫員工代扣勞健保費用時,因為發現這些人有社福減免,發現他們「有身心障礙資格」,
進而拒絕錄用、或藉故辭退他們。
這種情形其實非常常見,這篇、這篇、這篇,都是心灰意冷的身心障礙朋友寫下的文章。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於是出現了這個「不列入媒體交換」的辦法。
【1.What - 什麼是不列入媒體交換】 (法源)
簡單說,當公司幫你代扣勞健保費時,他們「看不到」你的身心障礙身分;
但這就產生一個問題了,這樣公司代扣你的勞健保時會用一般人的金額啊!那不就沒辦法享有優惠了?
放心,政府想了個兩全其美之計;
假設你每月的健保費自付額(=公司幫你代扣的部分)是$730,你是輕度精障實際只需要繳$548:
每月公司還是用$730從你的薪水代扣 → 政府發公文 → 直接退給你被多扣的$182
因為退費不是透過公司、是直接退給你,所以公司不會知道你有身心障礙,
不過,政府沒有閒到可以每月、每月退費,不同縣市有不同作法,
像新北市是每年12/15前一次性申請當年度退費。
【2.How - 怎麼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
《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9》說是跟各縣市政府申請,
各縣市作法都不同,目前資料比較齊全的是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的規定。(歡迎板友們補充~)
其他縣市就麻煩各位朋友打去《各自縣市的社會局》詢問囉。
▼延伸閱讀:【福利】身心障礙者可以享有什麼福利? (有列出身心障礙就業平台的連結)
▼站外連結:不列入媒體交換──花媽卓惠珠
台灣就業通身心障礙專區──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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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呢?